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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五章 我有一个亲戚

十天前,张潜和周建良两人,之所以能成功地将发了狂的长颈鹿从紫宸殿前引走,有一半儿功劳得归属于李其带着一群侍卫和马夫,在头前为长颈鹿拆门楼儿。

所以,无论张潜还是周建良,对这位李奉御印象都相当不错。互相用眼神儿征询了一下彼此的态度,一起快步迎向了门口儿。

“李奉御速速有请。你能来,张某求之不得。只是最近军器监奉命搬迁,我这里乱了一些,还请李奉御不要见怪!”虽然年龄跟李其差不多大,官职品级也是一模一样,但是根据后世网络中学到的纸面儿经验,对于李其这位“领导的司机”,张潜还是努力给予了足够的尊重,拉开门后,立刻笑着拱手。

“张少监不必客气,李某那边平时更乱。”那李其甚会做人,立刻侧开身,以平辈之礼还了一个揖。同时,笑呵呵地说明来找张潜的目的,“今天,李某也是专门为了军器监搬迁之事而来!上头说了,此番军器监搬入禁苑,任务繁重,让尚撵局尽力提供支持。李某那边,别的没有,就是车多,马多,人多。什么时候需要用车用马用人,张少监尽管派弟兄过去知会一声!”

“如此,就多谢李兄了!”张潜正愁东西多人手不够用,听李其居然奉命前来帮忙,顿时心花怒放。赶紧又向对方做了个揖,然后侧开身体,邀对方入内,“李兄里边请,刚好,今日有酒有肉,我等可以吃个痛快。”

“如此,李某就不客气了!”李其笑着又向张潜还了一个礼,然后迈步入内。周建良、郭怒和任琮的级别都比此人低,少不得要一一上前拜见。而那李其,也不端什么“领导的司机”架子,笑呵呵地都以平辈之礼还了,才在郭怒临时让出来的位置,稳稳地坐了下去。

他虽然没有架子,可郭怒和任琮两个,却不敢再像先前面对周建良时那么放纵。一个挪开了自家的铜锅之后,连忙起身去帮助帮忙布置碗筷,另外一个,则赶紧拿了一大一小两个铜盏,顺手又帮此人在铜盏中倒满了菊花白。

“好酒!”李其说不客气,就是真的不客气。不待张潜把新的铜锅儿给自己准备好,先端起大号铜盏,报仇般狠狠吸了一大口。随即,将身体半摊在椅子上,长长吐气,“真是好酒,这才是给男人喝的东西。京师里什么这个醉,那个浆,简直都是喂狗的泔水!”

“李兄这话千万别到外边去说,否则,得罪的人可就太多了!”张潜一边麻利地组装第五个红铜小火锅儿,一边笑着提醒。

“那当然,你看我像那不稳重的人么?”李其又狠狠喝了一大口白酒,继续长长地吐气,“也就是在你这菊花白的主人面前,才敢实话实说。对了,丑话我可先说到前头,搬迁的事情,包在我尚撵局的弟兄们身上。但此等好酒,回头你可得帮我预备下几大桶。李某都跟弟兄们把大话说出去了,告诉他们,军器监守着炼火药的炉子,随便漏一点儿出来,就够大伙喝个痛快!”

“好,一定。当天大伙管够!可以敞开肚皮喝,喝完了不过瘾,还可以带一葫芦走!”听李其说得毫无掩饰,张潜索性也答应了一个痛快。

对于他这种缺乏官场经验的人,事情就是这般简单。对方即便是奉命带领麾下弟兄前来给军器监帮忙,也不是欠了他张潜的。所以,该有所表示,他必须有所表示。

而李其能自己主动把条件提出来,反倒让他省了心思,再去琢磨拿什么回报尚撵局全体弟兄们的好意。

后者全都跟他一样,根本没品尝过茅台、五粮液之类的优质白酒是什么味道,随便将炼药壶提炼出来酒精稀释到六十度上下,再往里加一些植物精油便能对付。

顺带着,他还能向上头多报一些花账,将节约出来的酒精,偷偷让周建良带去朔方军。如此,既满足了一部分朔方军的需求,也不至于让皇宫里的李显提心吊胆。

“那李某就先替弟兄们,向张少监道谢了!”李其立刻心满意足,坐直了身体,向张潜轻轻拱手。随即,就将目光落在了周建良身后的火炉上,“此物也是张兄师门所传下来的利器么?如何称之?看起来虽然模样丑陋了些,却好生实用!”

不待张潜回应,他已经站起身,绕着炉子反复观瞧,“屋子里冬天时放一个这东西,可以少受许多烟熏。上面再放一壶汤水,既能随时解渴,又能给屋子加一些湿气,免得脸上终日干得厉害。就是不知道造价几何?寻常人家是否用得起?”

“师门传下来过冬的小玩意,没想到也能入得了李兄的法眼。”张潜手指极为灵活,说话间,已经将红铜小火锅组装完毕。一边用茶壶巢子里的热水冲洗干净,一边笑着回应,“师门那边,叫此物火炉,做得比这多少精致一些。但是,眼下军器监做不出薄铁皮来,所以只能因陋就简。至于用途,的确跟李兄说得差不多。来,锅子洗干净,李兄请慢用。”

话音落下,铜锅已经放在了座位前的桌案上。随即,点燃灯芯,调节火焰高度,给锅子内加满鸡汤,一连串动作宛若行云流水,“师门里的简单吃法,上不得大雅之堂,李兄凑合着吃一点儿!”

“这叫简单?”李其虽然见识颇广,却是平生第一次吃火锅。更是平生第一次,见到既不冒烟,又可以随时调节火焰强弱的酒精炉,顿时,就忘记了再仔细观察火炉,快步返回座位,两只眼睛瞪了个滚圆,“所谓食不厌精脍不厌细,估计也不过如此。”

“那是你没见过曹雪芹笔下的美食!”张潜不敢接受对方的恭维,在肚子里悄悄嘀咕。然后笑着开始示范涮锅的吃法。

作为一个文科生,他可不止一次读过《红楼梦》。几乎每一次,都对贾府做食物的仔细程度和奢侈程度,心驰神往。所以,肚子里早就将“食不厌精脍不厌细”这句话,跟贾府美食画上了等号。万万不敢承认,随便涮个铜锅,就是食不厌精。

然而,那尚撵局的李奉御,在对待食物的表现上,却有点儿跟他“大领导的专职司机”身份不匹配。学着张潜的模样吃了几口羊肉后,竟然像个军汉般连声大呼过瘾。随即,一边下筷如飞,一边频频举盏,根本不用任何人劝,自己就吃了个风卷残云。

看到他胃口如此之好,张潜和周建良等人,顿时也被带起了馋虫。纷纷操起筷子,开始涮肉喝酒,一个个,很快又吃得面色潮红,额头见汗。

“今天不请自来,叨扰张兄,李某实在惭愧。!”两斤羊肉下肚,一大盏白酒喝干,李其拿起小盏,主动向张潜发出邀请,“来,我先拿此酒,恭祝张兄和周兄高升!”

“折煞了,卑职何德何能,敢让李奉御敬酒!”周建良级别低,连忙长身而起,双手抱着酒盏向对方作揖。

“别扯那么多废话,张兄招待你,怎么没见你谦让?既然同席吃酒,就莫问官职高低。否则,你不痛快,我也不痛快。彼此都不痛快了,大伙又何必往一起凑?!”李其非常不满意地朝他翻了个白眼儿,随即,将铜盏中的酒浆一饮而尽。

周建良无奈,只好陪着他喝了。张潜见李其为人爽快,有心跟他交个朋友,也将铜盏中的酒水一口吞下。

二人正准备倒满酒盏,回敬李奉御。却见此人已经从郭怒手里抢过的装酒的葫芦,先给他自己面前的大盏小盏都倒满了。然后第二次将小盏举了起来,笑着补充:“这第二盏呢,就是专门敬张兄的了。李某今天过来,除了公事之外,其实还有个不情之请。等会儿说出来后,还望张兄莫嫌李某鲁莽!”

“李兄尽管说就是,只要力所能及,张某肯定不会推辞!”不知道对方的葫芦里,究竟准备卖什么药,张潜想了想,举起小酒盏,用目光示意郭怒帮自己斟满,同时笑着表明态度。

“也没啥大事儿!”李其自己先把盏里的白酒干掉了,然后才笑着补充,“肯定不会让张兄太为难。当然,如果张兄觉得为难,尽可以拒绝。”

“李兄请讲当面!”见此人说得认真,张潜也赶紧喝掉了盏中的酒浆,挺直了身体,做洗耳恭听状。

“那李某就不客气了!”李其斟酌了一下词汇,笑着拱手,“李某有个亲戚,姓高,不那么争气。读书不成,种田也不成,所以只好去开了个店铺卖法烛!东市口上,高家老店,就是他的生意。张兄以前用过法烛么,估计那种寻常百姓才用的东西,你肯定看不上眼儿。就是将长安城内百姓穿破的草鞋,麻衣收拢起来,加上泥煤,锯末,黄泥等物,压成的干柴。烧起来味道不太好,但胜在价格便宜,火力也够足!”(注:法烛这个是历史事实,非杜撰。)

“啊?”张潜两眼瞪得又大又圆,嘴巴也迟迟合拢不上。

煤球,居然在唐代就有了煤球,还是绿色环保型的,充分利用了可回收材料!就是不知道,上面压没压出透气的蜂窝!

‘发明此物那个人,会不会也来自二十一世纪!’刹那间,一道闪电从他脑海中劈过,让他好生期待。

正准备问一问,发明法烛那个人,是否还活在世上,居住在何处。却听见郭怒的声音,从自己身侧响起,“东市的高家老店?敢问,李奉御的那位亲戚,可是高守义?前几年仗义救了窦氏一家,接手了窦家法烛产业的那位高老大?”

“正是!没想到,郭主簿也知道我那位亲戚的名号!”李其笑着接过话头,将目光转向郭怒,“救人就算了,他当时也是看上了窦家这份产业有前途,才给了窦家一个好价钱。一个愿意买,一个愿意卖,谈不上一个救字。”

“李奉御不必替高老大过谦,窦家这份法烛产业,已经做了三代。后代人早没有了前辈那种筚路蓝缕的心气。特别是窦公西去之后,撒手已经是板上钉钉的事情,全靠着一群故旧的帮衬,才又多支撑了十几年。”不愧为曾经的长安小霸王,郭怒对市面上的事情,所知甚多。借着跟李其交谈的机会,三言两语,就将此人口中那位亲戚的根底,向张潜暗示了个清清楚楚。“如果不是高老大仗义出手,窦家这份产业,能卖上当时的一半儿价钱,都烧高香了!”

而张潜,听闻法烛生意,已经是第三代人在做,心中未免有些失落。待听闻第一代法烛的发明者已经作古多年,更是好一阵子提不起精神来。

而那李其,却没发现他神态有异。通过跟郭怒的一问一答,做足了铺垫之后,再度将话头转向正题,“张兄,我那位不争气的亲戚,不知道从哪里打听得知,六神花露的生意,乃是张兄的家人所开,并且已经接连在长安城内募了两次股儿。他消息不够灵通,实力也不济,前两次都没赶上。所以,特地托我来问问,什么时候募集第三次。下一次,可否也让他跟着搭个顺风车?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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