佐特谈及自己的遭遇,一脸惶惶不可终日,似乎马上就要崩溃的模样。伊薇特想,这大概就是所谓的可怜人必有其可恨之处吧。
他住查特姆的临间,知道这位电报员虽然生活过得不算阔绰,但买东西从来是现钱,没有赊过账,也没有分期付款,所以清楚他一定有存款。只不过这笔钱都被查特姆存在银行里,佐特有次趁他不注意溜进房间企图行窃,却都没有得逞。
直到有一天,他看到查特姆在填分期付款的汇款单,加上电报员最近罕见的有时会延迟交房租,他顿时有了想法。查特姆没有房产,他平时也不怎么赌博喝酒嫖妓,那么他的钱去哪了呢?八成是购买了什么奢侈品。
于是在查特姆失踪当晚,佐特以为他遇到线路故障需要检修,房东太太晚上很早睡觉,也不在楼道里走来走去打扫卫生,他认为机会来了,于是好整以暇地用他笨拙的开|锁技巧打开了查特姆的房门。电报员的物品中没有什么值钱的东西,可柜子里有一只上锁的小箱子,佐特估计值钱的东西都在里面,也懒得分辨,索性把整个小箱子都搬回了自己房间,并且当晚就费尽心思打开——这次还真被他猜对了。
小箱子里有几本很旧的书本,全部是手抄制作的,看起来像是几百年前的羊皮卷,佐特对它们不感兴趣,他的全部注意力都被角落里一枚闪闪发光的戒指所吸引。
戒身散发着黄澄澄的财富光辉,最动人心魄的是它中央镶嵌着一颗璀璨夺目的可爱石头,那种锐利耀眼的光让每一个看到它的人都难以忘怀。
啊!是钻石!
拜不断进步的珠宝琢磨技术所致,原本因硬度太高难以加工、历来黯淡无光的钻石原石终于在十七世纪风靡了整个欧洲,倘若说文艺复兴时代的象征是珍珠,它的至高地位终结自17世纪,当另一种革命的潮流就从时髦的凡尔赛宫掀起,直至今日都被钻石统治,可以被称为“钻石时代”。
没有什么能比得过富人对钻石的热情,佐特深知自己发了一笔横财,但与此同时他也必须万分小心,按照阿尔比恩偷价值40个先令的物品就会被处以绞刑的法律,这只钻石戒指足够他被绞死一百次了。固然法官和陪审团此时都发现律法的不靠谱之处,甚至连失主本人愿意做虚假的见证,在绝大多数时候把被盗之物的价格人为压到40先令以下,但佐特清楚地明白,他这样身体健康还不务正业,并且盗窃数额十分巨大的小偷是不可能得到绅士们的怜悯的。
他必须尽快把钻戒脱手,然后离开这个危险的地方!
可佐特现在身无分文,连一张火车票都买不起,要不然也不会把御寒的毛呢外套给当掉,毕竟冬天要是没这玩意,是真有可能要被冻死的。
于是他只(本章未完,请翻页)
www.。m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