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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379章 碎叶城西秋月团

“就算将西域南北所有绿洲城邦加起来,也不如大宛一半富饶,难怪太史公单独为其列传。”

这是都护府长史文忠经过葱岭山谷,抵达大宛后的感慨。

这大宛与西域城郭诸邦不同,不属都护,被视为大邦。

其国在三面环山的大盆地里,西面有开口前往大月氏,东面则只有一条山谷达坂与西域往来。气候温和湿润,全然没有沙漠的干燥,康居草原上吹来的寒风也被山脉挡住,雨水充沛。

这让大宛成了无比富饶的地方,国中方千里之地,大小属邑城池就有七十多个,人口数十万之众,相当于汉朝一个大郡了。到处都是农田里闾,据文忠观察,不仅盛产麦子,葡萄园一个接一个,尽情享受阳光普照,路边还有大量野生苜蓿,健壮的马儿在啃食它们。

文忠甚至在河流边上见到有灌溉渠和稻田,一些肤色黑褐色的奴隶在没过脚裸的水田里劳作,据说是大月氏从南方身毒国掠来的奴隶,转手卖给了大宛人。

而大宛的主要居民有两种,一种是头戴着尖帽子,骑马的塞人,语言与疏勒有类似之处,主要活动在乡野中,大宛王亦是塞人。

另一种是那些住在城镇里的市民,多是身披袍子,深眼而头发黝黑卷曲的商贾阶层,留着浓浓的大胡须,大概就是与那罽宾沙门同族,任都护口中的“希腊人”,善市贾,争分铢,俗贵女子。

大宛主要出产农产品,而其周边几乎都是行国,如乌孙、康居、月氏等,故商贾往来频繁,互通有无。

但大宛能在强国林立的葱岭以西长期独立,除了得天独厚的地理外,其武备也不弱。城邑皆有石头制的城墙,游牧者很难攻破,其兵则弓矛骑射皆有,只可惜没能见到那支传说中数次挫败过李广利的希腊人雇佣兵“鱼鳞军”。

让文忠印象最深的,便是每到一地,都有饮之不尽的葡萄酒被拿上来招待汉使,要知道这玩意在长安可是十分金贵,在西域也是贵人才喝得起,而在大宛却是司空见惯的饮品,据说富人藏酒至万余石,久者数十岁不败。

“难怪都护说,大宛是一片留着葡萄酒和蜂蜜的沃土。”

一路看下来,文忠发现,西域任何地方都无法与之相较,号称富庶的乌孙伊列河谷也不行,若移之于大汉,凉州诸郡亦不如也,恐怕得将右扶风单拎出来,其富饶繁荣才能与大宛相较。

文忠在疏勒与都护分道前来大宛,目的自然是为了迎接天马。

大宛跟大汉早在五十多年前就接触过了,张骞逃离匈奴后抵达大宛,再通过此处,抵达其西南方的大月氏和大夏,而大宛久闻汉朝富饶,欲通不得,见汉使来到,深表欢迎,礼送张骞。

但汉宛的亲善关系,很快就告终了,太初年时孝武欲得大宛特产的汗血天马,派遣使臣携带千金和黄金铸成的金马来换,可谓诚意十足。

但大宛素来视天马为禁物,轻易不许出国。汉使大怒,砸了金马而去,撂下了战争的威胁。当时匈奴还强盛,而汉军从来抵达过葱岭以西,大宛人以为不能威胁到自己,遂追杀汉使,夺其财物。

这可捅了大篓子,才有了太初元年、四年两次伐宛,付出了极大的代价后,大宛最终在内城被攻破前请降,贵人们共杀其王毋寡献上,又出汗血马三千余匹,求得汉军撤兵。

虽然李广利扶持的亲汉宛王很快就又被大宛人杀死,但从此以后,大宛也见识到了汉之强盛,维持了朝贡关系,大宛王蝉遣子入质于汉,约定每年贡天马两匹。

直到轮台诏后汉军撤离西域,大宛与汉的往来中断了十几年,质子也回去了。直到元凤三年,霍光遣傅介子赴大宛迎天马,作为重返西域的标志,两国才重新有了交集。

前年汉匈大战于西域,西凉铁骑七战七捷的威名也传到了大宛,故宛人待汉使十分恭敬,对文忠的招待体贴入微,甚至还找来女子为他暖床,只是文忠发现,在表面的恭谨下,大宛对汉使也有提防。

就比如说,坚持在大宛东部的郁成城交接天马,而非其都邑贵山城。

对大汉来说,郁成是耻辱的代名词,石头堆砌的城墙高大,难怪李广利第一次远征时来到此地,竟被郁成人大破之,所杀伤甚众,真是丢光了汉军的脸,最后不得不在大宛的嘲笑中狼狈而返。

若战争就那样停止,大汉在葱岭以西,恐怕要留下一个“兵弱”的名声了。

第二次攻宛,汉军校尉王申生等千馀人作为偏师,想来郁成找回场子。然而郁成一次凌晨袭击,用三千人攻汉军,竟杀得千余汉军全部覆灭,王申生被戮,数人脱亡而已。

最后还是靠上官桀才攻下郁成,追郁成王至康居附近斩其首,好歹为贰师军挽回了点颜面。

可李广利最终还是没攻下贵山城,这是大宛人至今都忘不了的骄傲,那两场战争反倒在无意间拔高了大宛的地位。

如今他们与康居、大月氏结盟,对汉军在乌孙的行动持警惕态度,处处加以提防,甚至找各种借口,不愿让文忠进城,像是生怕城防被他窥探去一般。

文忠不卑不亢,扬着头呵斥小家子气的大宛人:“先时,大宛商贾数百人前往玉门购买丝帛,大汉可曾有阻拦?去年大宛使者前往大汉朝贺,天子可曾拒绝宛使进入长安?“

这是大国的自信,西域使者前往大汉,汉天子最怕的是他们看得不够多,从长安街坊的富饶到细柳营的汉军阵列,从来不藏着掖着。

文忠正色道:“宛王莫非是害怕汉使觊觎大宛?真是笑话!大汉地方五万里,坐拥四海,为天下富;宛之地方五百里,国小民贫。岂有舍其文轩,邻有敝舆而欲窃之;舍其锦绣,邻有短褐而欲窃之;舍其粱肉,邻有糠糟而欲窃之者也?”

寻常汉人自持天朝上国,自然看不上大宛这戎狄之邦。但任都护作为时代的异类,偏就是个窃疾的家伙,吃着西域这大碗里的菜,眼睛却盯着大宛这小碗里的肉,富饶的土地只嫌少,不嫌多。

宛人自觉理亏,告罪后也只同意在郁成城中交接天马,他们找的理由是:“贵山城近来闹了马疫,死了许多天马,不可前往。”

大概是怕得罪了文忠和都护府,在送了他一些大宛特色的金银器作为礼物外,更在两匹贡马之外,牵来了一匹肩高足有八尺的汗血马:

“此大宛王之马,名为‘象龙’,闻安西将军好名马,愿赠与任都护为坐骑!”

……

此时的任都护,已翻过了葱岭雪山,抵达了草木正旺的碎叶水(吉尔吉斯斯坦楚河)畔。

碎叶水的冲击扇阻止了西部沙漠的侵蚀,为此地带来一片水草丰美之地,故名碎叶川。

后世,此处已在国境之外,楚河流域成了吉尔吉斯的首都。任弘之所以知道这个地方,只因为一个人,一位所有中国人都耳熟能详的人物,他生而能吟诗,长而动天下,死而传千年!

而现在,这地方却阴差阳错,成了任弘家族的领地。

什么叫吃软饭!夫妻财产共有,老婆的就是他的!

放目望去,牛羊在河边咀嚼,马群在清澈的河中饮水,头戴高尖帽的牧民挥舞着鞭子驰骋往来,见到瑶光的旗帜后便过来拜见,献上马奶酒和干酪,不论男女老幼,对他们的新领主都十分恭敬,而瑶光会礼貌性地品尝一点。

作为长公主,瑶光少时便能按着乌就屠揍,而作为任弘的夫人,汉军在赤谷城的大胜也给她带来了更多威名。

“良人觉得此地如何?”瑶光有点炫耀的意思,她作为大汉安平公主,也有一县作为食邑,只是户数比不上西安侯,可如今加上这数百里草原,顿时就不虚了。

但如何治理此地,她还是想听听任弘的意见。

“应该开一座窑,烧出第一块砖胚。”

任弘指点着平坦的碎叶川:“然后让匠人挑一处地方,在这建一座小城吧。”

“就叫碎叶城!”

任弘知道自己这一路来在寻找什么了,于阗和莎车,都不是他为淘玉者们划定的旅途目的地,碎叶川才是。

在群山所夹的盆地中,大宛所在的费尔干纳自然最为富饶,其次则是伊犁河谷,再次为热海盆地,在其西边的碎叶水不太引人注目。但这儿却是丝路北线从乌孙通往康居的必经之地,往西数百里,便是郅支水,历史上,一个叫陈汤的副校尉会在那大显神威,那便是大汉军队能走最远的地方了。

现在,却不一定了。

这座拔地而起的碎叶城,将为丝绸之路上来往的旅人提供着水源和安全庇护,也会成为大汉直接控制力在葱岭以西的桥头堡。

但此地仍不是终点,或许只是像陈汤那样的,无数汉人冒险家故事的起点,也是他们家族史诗的开篇!

任弘下了萝卜,行走在这片土地上,伸出手后,指尖正好能摸到及腰高的牧草,挠得他心痒痒的,忽然对一旁的瑶光说道:

“吾妻,我想要要给驹儿取什么名了。”

“终于想好了?”驹儿只是小名,瑶光可等正经名许久了。

任弘笑道:

“就叫他‘任白’!”

……

ps:第二章在傍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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