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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百六十章 瞿家父子

那二人被马匹抛向空中,各自翻了一个筋斗后又稳稳落下。

就在那一刹那,生在上空的蓝月,看出了二人的面目,原来这二人正是红狼和银狐。

二人落地后背靠背站在一起,二人早已心意相通,在这广袤的草原上,与其被群狼追逐到精疲力尽而死,不如放手一搏。

蒙里赤之所以被称为红狼,是有两个原因,一是因为他最喜欢额头上扎一抹红额巾,其性格坚忍顽强,行动起来也如狼一般稳准狠,草原上最崇拜的是狼,被蒙里赤被尊称为红狼。

另外一个原因则是魔教中有驱狼宝典,蒙里赤本人,也精通此道,但不知为何,今日却被群狼追赶,此时此地,说不得只能行险一搏。

眨眼间的功夫,狼群就如潮水一般涌了上来,将红狼和银狐团团围住。

银狐手持长鞭,红狼一手持弯刀,另一只手做出奇怪的手势,口中大声念叨咒语。

狼群暂时立定不动,只是围绕着二人低低吼叫,把声音远远的传去,如同闷雷一般。

那头巨型白狼缓缓的从狼群中走出,站到红狼和银狐面前,使劲用鼻子嗅了一下,似乎在确认目标。

今天它突然间双眼红光大盛,浑身白毛,根根竖起,蒙里赤对狼非常熟悉,知道这是要发动全面进攻的先兆,心想,今日要和叶媚死在此处,不由得转身看了一眼,伸出一只手和叶媚的另一只手紧紧握住,等待着最后时刻的来临。

就在这时异变突生。

一道金光从空中闪过,原本一直在空中盘旋的雄鹰突然发出一声哀鸣远远飞去。

那巨型白狼正要发出嚎叫,大口刚刚张开,突然愣在当场,紧接着露出痛苦的神色,忽然间又平静下来,红色的双眼已经变成了淡金色。

白狼转过身去,对群狼发出一声低低的嚎叫,带着狼群往西面而去。

狼群从蒙里赤和叶媚身边纷纷走过,就像绕开两个石头一般,蒙里赤知道,此头狼不是一般物种,没有头狼的命令,这些狼没有一只敢私下动手,否则其下场会极其凄惨。

狼群走过,叶媚扑倒蒙里赤怀里,低低的哭泣起来。

红狼蒙里赤伸出双手抚摸叶媚的后背,安慰两句后:“今天的事情极为蹊跷,为何让白狼率领狼群对咱们紧追不舍?咱们的驱狼之术却毫无用处,又为何在关键时刻那白狼却突然率领群狼离开,一切都透的诡异。”

他抬起头来朝东南北三个方向张望,发现东面一带地平线隐约发黑,便对银狐柔声说道:“如果我没有猜错,往东再走一百多里便是努鲁儿虎山,眼前这一带地势平阔,我担心那些狼群去而复返,如咱们全力以赴的往东行走,你到了山上便安全了很多,你看如何?”

银狐叶媚擦干眼泪,二人施展轻功,朝东向疾驰而去。

蓝月凭借金丹强行进入巨型白狼体内,和平时不同的是,这一次颇废了一番周折。

这头巨型白狼生于极北玄武之地,乃天生异种,只因特殊的原因才来到草原。

蓝月借着金丹之力,控制着白狼,一直向西前行。

行走了大约一百多里的路程后,蓝月月心想:“这个距离估计他二人早已能够脱险,就算白狼再回去寻找他们,估计这二人早已无影无踪了,再往前走,金丹离我的躯体越来越远,不知道能不能回得去还两说,此时不撤,更待何时。”

努鲁儿虎山,蓝月藏身凹洞。

盘腿而坐的蓝月缓缓睁开眼睛,眼前的一幕让他吓了一跳:几只豺狗出现眼前,不过看样子早已死去。

有两人正提着弯刀和皮鞭站在面前,笑盈盈的看着自己,正是红狼蒙里赤和银狐叶媚。

红狼看见蓝月睁开眼睛,笑道:“我俩如果晚来片刻,肯定认不出你了。”

蓝月站起身来拍了拍身上的尘土,活动活动僵硬的身躯,伸了一个懒腰才淡然道:“这不是最好笑的笑话,最好笑的笑话应该是——有个自称红狼的人,却差点葬身狼腹。”

红狼和银狐一听,眼中齐齐露出惊异之色,但立刻便明白过来。

红狼忍不住夸赞道:“金丹大法果然是道门绝学,我二人佩服的紧。不过有一件事你却说错了。”

“我并不是自称红狼,那只是我的外号。就像……”红狼此刻心情很好,竟说笑起来,只不过说到这里却又卡了壳,有点尴尬。

银狐和他心灵相通,知道红狼的意思,便接着他的话语调侃道:“就像沈追星不一定每天晚上都去追星星,蓝月也不是蓝色的月亮。”

三人都笑了起来,充满了相互理解又久别重逢的喜悦。

蓝月用脚踢了一下眼前的豺狗:“驱了半天狼,倒是有些饿了,不如将它们烤来吃了……”

银狐急忙摇手:“蓝大哥,炼丹或许你最拿手,烤东西你却不如我们,尤其这豺狗味道腥臭,实在是吃不得。好在我们携带了风干牛肉,还有你最爱喝的毒液。”

熊熊的篝火旁,三人一边喝着名叫“毒液”的美酒,一边聊着天。

蓝月好奇的问道:“你二人久在草原沙漠行走,又是土生土长的本地人,由于生在魔教,也应该身具驱狼之术,怎么就没有避开这个狼群呢?”

“你这一说我也是觉得很奇怪,我们已经小心翼翼的避开了狼群,谁知道那头狼身具异相,总能够追着我们不放,这真的很奇怪。”

蓝月猛然喝了一大口酒,站起身来,绕着二人转了三圈,忽然提起双掌朝二人拍去……

京师附近某处。

沈追星迷迷糊糊间,将一人震飞,自己也吓了一跳,顿时清醒过来。

看了看四周围的环境,沈追星才知道自己来到了京师城外三大营的附近,而刚刚被自己震飞的那人就是神机营的新任统领平安。

平安挥了挥手,让轿子返回。

沈追星此刻已经完全恢复了正常,看见平安坐轿子,觉得有些奇怪:“平安你堂堂的一个神机营统领,不骑马却学起文官坐起轿子来,真是官升脾气长了。”

“沈兄不要取笑了,”平安一颠一颠的走来,“还不是前两天和人动手吃了点亏,受了点伤。”

沈追星睁大了眼睛:“在京师地界还有谁敢动手打你?”

“京师地界,敢动手打我的人多了去了,最起码你老兄就算一个。不过这个人可是和我公平决斗,正常切磋。”平安笑嘻嘻的说道,刚一走动又扯动了伤口,疼得一咧嘴。

“有了!”平安突然有了好主意,一拍自己的大腿,却忘了腿上有伤,顿时疼的惨叫起来。

沈追星本想打个招呼就离开,看他这个样子又不忍心立刻走,关心的问道:“你没事吧?需不需要我帮你疗伤?”忽然又想起自己在寻仙岛当马医的事了,又连想起玲珑儿,一阵伤感。

平安见沈追星情绪不高,便忍着痛,走上几步,拉着沈追星的胳膊肘说道:“上次咱们在胶州湾的海边,不打不相识,我说过要请你喝酒的,你现在的样子应该也没有什么事情,不如咱哥俩去找个小酒馆喝一顿如何?还想请你帮个忙。”

沈追星犹豫了一下说道:“和我在一起不会连累了你吧?”

“你老哥又犯下了什么弥天大罪呢?不会又像上次一样去接锦衣卫的大牢吧?”平安笑嘻嘻的说道。

“也差不多了,昨天晚上截的天牢。”沈追星淡淡的说。

“你开什么玩笑?咱们三大营可没有接到抓你的通报。京师几个大门也一切正常,并没有出现抓捕公文或者锦衣卫,一切照旧。”

沈追星心想,这是怎么一回事?难道朱允炆怕事情闹大了不好看,还是想外松内紧,偷偷派人缉拿自己,管他呢,爱谁谁,谁倒霉谁就来呗。

沈追星此刻在心里正窝了一肚子的火,反而盼着有人过来抓他。

想到这里一拍平安的肩膀:“你老哥请客,怎能不去呢?只是到时不要抱怨,是我连累了你哟。”

平安一瘸一拐地带着沈追星来到一家小酒馆。

酒馆不大,里面装饰的朴实无华,客人基本上都是三大营的将官,看到平安都起身敬礼或打招呼。平安一一回过。

走了一个靠窗户的位置,点上几个菜,烫上一壶酒之后,二人边喝边聊了起来。

平安说起来事情的起因,说来也很简单:一天一群五军营的军官和几个神机营的军官同在此地喝酒,一开始都是各喝各的各聊各的。

聊着聊着,五军营的军官就开始笑话起神机营来,说他们身手不行,离开火铳就像女人没了衣服一样。

虽说这是酒后的笑话,却刺痛的神机营军官的心灵,当即就有神机营的人跳出来,要徒手单挑对方。

结果双方就借着比武切磋的名义在外面空地打了起来。

虽然喝了点酒,多少还有一点理性,因此双方并未动刀子,只是以拳脚相搏,一旦出现危险,便有喝酒少的清醒之人,将他们拉开。

最后胜负各半,结果谁都不服,于是相约第二天找人再战。

次日的结果自然有胜有负,胜者得意扬扬,再则也不气馁——咱营还有高人,有本事别躲,明天再来。

一来二去将双方武功稍微高强的人都牵扯了进来,打到最后还是不分胜负,最后各自请来自己的统领。

如果换作是老成持重的将军,这事儿也就到此作罢了,偏偏神机营是从北方刚刚调来的新人,年纪不大、才二十出头的平安,平安认为和平时期就应该让士兵有这种类似于实战的机会,就好比一把剑,平时就得磨,同时这也是提高士气和大家的凝聚力的一种方法。

神机营是年轻的平安,五军营的统领更加年轻,今年才十七岁,名叫瞿良才。

此人年轻好胜,武功又高。其祖父瞿通,是明朝的开国功臣,官封五军都督府的都佥事,乃是正二品的官员。其父名叫瞿能,现任四川都指挥使。

两位统领一动手,这才知道山外有山,人外有人。平安的武功已然不低,但在瞿良才的手下走不过十招。

平安倒是不屈服,跌倒了再来,结果就成了现在这副模样,骑不了马,只能坐轿子。

平安讲到这里,满满的给沈追星斟上一杯酒:“沈兄弟你必须得帮帮我,替我找回这个场子,否则我神机营在他五军营面前,永远抬不起头来,以后没法做人了。”

沈追星笑道:“我又不是你神机营的人,即使赢了他又能算什么呢?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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