颗草莓。
哈哈哈
我去你公司给你送便当。
你的同事唰的一下全部围了过来。用探寻的目光注视着我们。
你的眼里看不到别人,温柔的眼神只属于我。
正在喧闹时,你的上司走了过来
“你就是顾夫人吧?”他问我。
我愣住。
半秒钟后,你的上司光荣牺牲了。
你无奈的摇着头:“老板……抱歉,我没来得及告诉你,我老婆只要一听到顾夫人这三个字,就会神经异常兴奋,高兴的直想打人!”
周围人擦着汗:“顾夫人……的性格……还真特别!”
话刚说完,全体牺牲!
我和你吵架了。
我发誓,绝对不会再理你了。
开始,你也不理我。
3分钟后,你在走路时,故意蹭蹭我的肩膀。
我不理你。
10分钟后,你装着咳嗽,然后到处找药,还问我:“咳嗽药在哪儿?”
少装了!我不会和你说话的!
30分钟后,你做了一大堆我最爱吃的水果沙拉,端到我面前扬了扬。
我咽了口口水!我不会和你说话的!
1个小时候,你走到我面前,低着头:“我错了,我们和好吧!”
我不会理你的!
1个半小时后,你开始焦躁的在地板上走来走去。
暴走?暴走我也不会理你!
2个小时后,你突然一把将我抱到床上,压住我:“我爱你,今天晚上我们俩不穿衣服一起睡。”
我咬牙,我不和变态说话
2小时零3分后,我们嘿咻了。
2小时40分钟后
“哥……再快点……唔……”
“笨笨,爱你……”
“……”
“……”
喜欢自己的脚趾,很性感。
但是我认为,性感不是外表赋予的内涵。
性感是骨子里自然散发出来的气息,譬如一个眼神,一个姿势,甚至一个不经意的微笑。
我的男人就很性感,他长相不是英俊,而是美丽。他的一举手一投足是那么性感,性感到变态。
他有一双最幽怨的地中海式的眼睛。
他有一头阿波罗一样的金发。
我迷恋他。迷恋到骨髓里。
顾莫修篇
今天陪笨笨一起逛街了。
我们手牵着手走在一起。
偶尔,她还会回头给我一个吻。
我好幸福!
真想把全世界都送给她。
笨笨每次洗完澡出来,我都有喷鼻血的冲动。
长发湿答答的垂在肩上,□在浴袍之外的皮肤晶莹剔透。
然后她再冲我羞涩一笑,我的理智就全没了。
为了不在她面前丢脸,每到那时,我都借口出门。
再到后来,我发现出门也没有用了。因为这个小机灵鬼察觉到我的窘迫,总会偷偷的将门反锁上。
既然这样……
那我就……嘿嘿嘿嘿。把她吃的连骨头都不剩了吧。
笨笨很爱那种金黄的幸福花。
她常常买来一大束捧在怀里满大街的跑。
她说,看着它们就有幸福的感觉。
其实我想(本章未完,请翻页)